前沿热点:银保监会:资产服务信托不得以任何形式保本保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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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信托公司信托业务持续发展,业务形式不断创新。为厘清各类信托业务边界和服务内涵,引导信托公司以规范方式发挥信托制度优势,丰富信托本源业务供给,巩固乱象治理成果,银保监会日前发布《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

通知强调信托公司受托人定位,将信托业务分为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三大类。并明确资产服务信托不得以任何形式保本保收益;不得为任何违法违规活动提供通道服务;不涉及募集资金;资管产品管理人作为委托人设立资产服务信托,信托公司仅限于向其提供行政管理服务和专户管理服务,且不得与资管新规相冲突,以防出现多层嵌套、变相加杠杆、会计估值不符合资管新规要求等情形;信托公司开展资产服务信托,原则上不得发放贷款,也不得通过财产权信托受益权拆分转让等方式为委托人融资需求募集资金,避免服务信托变相成为不合规融资通道等等。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通知明确坚持压降影子银行风险突出的融资类业务,信托公司按照前期既定工作要求继续落实。同时,明确信托公司开展信托业务应当立足受托人定位,为受益人利益最大化服务,不得以私募投行角色通过信托业务形式为融资方服务,以防为了向融资方提供融资便利而损害受益人合法权益,偏离信托本质要求。下一步,银保监会将修订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明确具体监管要求,保障相关信托业务符合信托实质,促进各类信托业务回归本源,规范发展。

为推动信托公司稳妥有序整改,确保平稳过渡,通知拟设置3年过渡期。信托公司应对各项存续业务全面梳理,制订计划,有序整改。其中契约型私募基金业务按照严禁新增、存量自然到期方式有序清零。其他不符合分类要求的信托业务,单设待整改信托业务一类,根据过渡期安排有序实施整改。已纳入资管新规过渡期结束后个案处理范围的信托业务,应当纳入待整改业务,并按照资管新规有关要求及前期已报送的整改计划继续整改。

(总台央视记者 王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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